西方文论对诗歌的声音的把握方式
我们虽然倾向于把诗歌的声音看成一个整体,但也不反对用一系列的概念和范畴来描述它。我们担心的是:一旦用来描述诗歌声音的概念和范畴得以确立并具备了强大的解释功能,人们会因此产生惰性,满足于通过这些概念和范畴去认识所有的诗歌的声音,从而使对诗歌声音的探讨流于庸俗。
为了把握诗歌的声音,人们创造了很多概念,诸如,节奏、音韵、韵律、平仄、押韵等等。但是,西方的许多有建树的理论家都没有直接从这些概念出发来探讨诗歌的声音,他们都很注意从声音的本身出发进行分析,这种态度是严谨和科学的。我们举两个例子:
黑格尔在《美学》第三卷第三章中认为,诗的音律 是诗的三种表现方法之一 。这种观点将声音独立与语言之外,因而能对声音的功能进行更自由的认识。黑格尔写道:“如果对音律这种感性因素进行艺术刻画,就立即置身于诗所要求的另一土壤。要进入这一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