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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想世博》宣传招商!!! 和合作模式 ( 2006-10-22 14:55 )
上海“畅想世博”系列活动合作方案(草)
B to B合作模式
(一) 活动运作流程:
a) 凡拟纳入“畅想世博”项目,必须事先将项目策划方案、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等相关资料立项后上报组委会审核。
b) 经组委会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组委会负责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申报及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纳入“畅想世博”系列活动。
c) 组委会将负责内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工作统筹与协调,并协助各具体承办单位做好项目对外联络工作,尽可能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各项目运作提供有利的信息和相关的支持和服务。
d) 组委会有权在每个项目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统筹管理费用(视各项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e) 组委会有权委托或指定各单位承办由组委会承接的活动项目(在今后经费许可的情况下,组委会将给予承办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
注:组委会为上海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
(二) 总代理合作模式(政府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广告公司,媒体公司)
经过“创想世博”组委会审查考核,总代理方在支付100万保证金/年,可在组委会的管理指导下全面代表组委会名义利用所有活动资源,策划,发动,组织,开展“创想世博”权利范围内的活动。
活动后:组委会收取项目净利润5%,运用活动资源另外计算
(三) 代理合作模式(广告公司,媒体公司)
经过“创想世博”组委会审查考核,代理方支付10万保证金/年,可在组委会的管理指导下代表组委会名义利用相关活动资源,策划,发动,组织,开展“创想世博”权利范围内的活动。
活动后:组委会收取项目净利润15%,运用活动资源另外计算
(四) 项目合作模式(广告公司,媒体公司,企业)
经过“创想世博”组委会审查考核,广告公司,媒体公司,企业,可在组委会的管理指导下代表组委会名义利用相关活动资源,策划,发动,组织,开展“创想世博”权利范围内的活动。
活动后:组委会收取整个项目15%费用的作为管理费,运用活动资源另外计算
(五) 资源合作模式(任何单位及个人)
经过“创想世博”组委会审查考核,合作方所提供的资源被确认真实有效后,可与组委会共同利用相关活动资源,策划,发动,组织,开展“创想世博”权利范围内的活动。
活动后:组委会与合作方共同开展活动,利润按提供实际资源多少划分
有效资源指(免费的媒体资源,场地资源,人脉资源,招商资源)
附1:本组委会相关资源
1. 世博会相关品牌标识可用于本项目中
2. 全球几十个国家的领事馆,文化部门的渠道通路
3. 上海各大中小学校的开展活动直接通路
4. 全国院校的开展活动相关通路
5. 政府领导,企业,知名人士的直接邀约通路
6. 上海其他政府机关,文化机构的支持
7. 媒体通路(高架刀旗,各大电台,几十家报纸,杂志,户外等资源支持)
附2:活动项目招商分配方式
招商来的费用减去10%至15%招商提成后,进组委会帐户,统一按照实际活动运作成本进行分配执行。活动后利润,按各种合作模式给予合作方。
PS:由于时间仓促,本草案尚有许多不足之处,还望见谅
本草案为内部文件请勿擅自传播,如引起的不良后果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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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ilding
2006-11-11 9:2 | 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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